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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: 租车抵押 寸步难行!

发布时间:2021-03-23 20:40

《民法典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其中多条法规涉及汽车租赁行业,在2021年租车抵押将寸步难行。一起来看看《民法典》中如何解决租车抵押事件。


第一百二十二条

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。 


第三百九十九条

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(四)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。


针对汽车租赁行业,即将施行的《民法典》明确了租赁车辆不得抵押。


第四百零三条

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;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 


针对汽车租赁行业,租车人抵押车辆时未到相应部门登记,抵押公司不得对抗租赁公司(善意第三人)依法取回车辆。

第四百五十八条

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,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、收益、违约责任等,按照合同约定;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。


强调了汽车租赁合同的重要性,提醒全国汽车租赁公司,租赁车辆务必签约租车合同。


第四百五十九条

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,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
第七百二十五条

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

第七百五十三条
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,将租赁物转让、抵押、质押、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。


即将施行的《民法典》将更有效的避免租车抵押事件。解决了租赁公司车辆被抵押无法可依的现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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